男子醉酒谎报“生死警情”被拘7日

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壕

“我的货车在乌鲁木齐市乌拉泊检查站附近200米处发生车祸,车辆起火。”4月20日7时19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居民罗某(化名)拨通了图木舒克垦区公安局110报警电话,声称其在乌鲁木齐市发生车祸,油箱泄漏导致车辆起火,母亲和妻子被困车内。

“您能描述一下具体情况吗?”接警员敏锐地察觉到异常。面对接警员的询问,报警人罗某急促地说道:“方向盘卡着胸口,手机快关机了……”

接警员立即将警情转至乌鲁木齐警方,两小时后,乌鲁木齐警方反馈称,经全面排查,乌拉泊检查站附近未发现任何交通事故痕迹,且发现罗某手机信号最后定位在53团公安检查站外3.2公里处。

9时17分,金胡杨派出所民辅警接到命令,前往排查。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经过一个多小时的细致搜寻,始终未发现报警人提到的交通事故痕迹。民警随即核查罗某个人信息,发现其为51团14连居民,有盗窃前科。

10时35分,唐驿派出所民辅警来到报警人罗某家中。罗某正躺在床上沉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罗某涉嫌谎报警情,民警依法将其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你知道谎报重大事故警情可能涉嫌犯罪吗?”在执法办案中心,法制大队民警向罗某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罗某承认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我只是喝醉酒冲动一下,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目前,图木舒克垦区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罗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