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频现!太平洋财险两分公司再因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受罚

6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连发两则罚单,当事人均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

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太平洋财险温州分公司及时任副总经理陈首伟,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浙江金融监管局分别处以罚款56万元及警告并罚款14万元的行政处罚。

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及时任副总经理叶咏蓁也因同样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分别予以罚款80万元,警告并罚款16万元的行政处罚。

南都湾财社记者梳理发现,两位时任副总经理陈首伟、叶咏蓁并非首次受罚,2020年来,两任及两家分支机构均多次因提供虚假资料证明文件等违规行为受罚。

2020年10月,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太平洋财险温州分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7万元;2024年6月,又因编制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该分公司及时任总经理孙勤、时任副总经理陈首伟被分别处以罚款116万元、警告并处罚款16万元、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

2021年4月,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及时任副总经理叶咏蓁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和10万元;2024年7月,该分公司及时任副总经理叶咏蓁、时任企业客户部总经理颜承静因编制或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以及未按规定使用批准或备案的条款费率,被分别处以85万元、警告并处以罚款10万元、警告并处以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在2020年8月,太平洋财险浙江分公司还曾因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协议书》已下发或已签署、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下调38笔未决赔案的交通事故责任比例,造成当月未决赔案估损金额减少572.99万元,被罚款5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叶咏蓁作为车险理赔未决赔案管控责任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也被予以警告并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在业绩上,近期太平洋财险增长势头放缓明显。2022年、2023年太平洋财险的营收均实现两位数的同比增长,2023年大增20.43%,2024年则营收录得2022.33亿元,同比增长8.92%。净利润75.38亿元,同比增长12.97%,但仍未恢复到2022年85.12亿元的水平。

2025年一季度,太平洋财险营收495.61亿元,同比增长4.26%,较2024年一季度17.06%的增速也有明显放缓。净利润录得20.98亿元,同比增长9.05%。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赵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