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货车司机醉驾追尾 判十年禁驾丢“饭碗”
近日,重庆两江新区金州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营运货车追尾正在等红灯的出租车。民警到场后发现,货车司机张某存在明显酒气反应。经检测,其呼气式酒精含量高达209mg/100ml,静脉血乙醇鉴定结果184.3mg/100ml,确认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现场检测酒驾(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供图)
据张某交代,前一晚他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啤酒,饭后又喝茶聊天至次日凌晨1点。驾车返家途中,遇红灯刹车时发现车辆制动异常,即便同时使用手刹和脚刹,仍未能避免事故发生。由于张某驾驶的是营运性质货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提醒广大重庆市民,驾驶人务必将交通安全放在首位,营运车辆驾驶人更应牢记安全责任,切勿心存侥幸。(重庆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