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对涉华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作出反倾销终裁
财联社 5 月 16 日电,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及工业部日前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日本和韩国的宽度大于等于 600 毫米的镀(涂)锡的铁或非合金钢扁轧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涉案生产商 / 出口商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中国为 4.48%-20.42%,其中生产商 / 出口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为 4.78%,粤海中粤 ( 秦皇岛 ) 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和粤海中粤 ( 中山 ) 马口铁工业有限公司均为 4.48%,衡水板业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 16.44%,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为 19.48%,中国其他生产商 / 出口商为 20.42%;印度所有生产商 / 出口商为 27.88%;日本为 15.74%-36.80%,其中生产商 / 出口商 Nippon Steel Corporation 为 15.74%,日本其他生产商 / 出口商为 36.80%;韩国为 21.60%-35.43%,其中生产商 / 出口商 KG Dongbu Steel Co., Ltd. 为 21.60%,韩国其他生产商 / 出口商为 35.43%。该措施有效期为 5 年,自 2025 年 5 月 11 日起生效,至 2030 年 5 月 10 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