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公布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8 日,记者从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获悉,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 2025 年小学、初中招生工作,同时结合区情实际,目前已制定《平房区 202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经平房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哈尔滨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记者获悉,该招生工作方案明确了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坚持 " 免试就近 " 入学两项工作原则。其中规定,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 " 十项严禁 " 规定,并持续推进落实中小学 " 四零承诺 ",继续按照 " 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 " 目标要求,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和规模、行政区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学区范围。
该招生工作方案显示,今年平房区将继续采用 " 两先、一抽、不调 " 的办法分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7 日、28 日。
公办学校小学招生实行按学区就近入学
招生入学对象。2025 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 6 周岁(2018 年 9 月 1 日— 2019 年 8 月 31 日出生)、具有平房区常住户籍或在平房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平房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延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延缓入学。已申请延缓入学儿童,入学时与所在学区内其他儿童享受同等入学资格。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平房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按学区就近入学。公办小学招收平房区教育局划定的入学学区内和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不得跨学区招生。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等证件。
适龄儿童在学区学校入学,遵循 " 两个一致 " 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集体户口和产权不足 100% 的住宅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
不符合 " 两个一致 " 原则,
由平房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平房区教育局 2025 年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在招生学校招收学区内 " 两个一致 " 生源后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根据相对就近原则,进行统筹安置。统筹安置时按以下原则及优先顺序安置,额满即止。有以下若干情况可遵照执行:
(1)适龄儿童同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2)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
(3)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已办理居住证的。(同等情况下以取得居住证时间先后为优先顺序安置)
(4)符合 " 两个一致 " 原则,但因个人原因未在全市统一规定的入学报名时间内报名的。
对于统筹安置时学额已满的,由平房区教育局相对就近安置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平房区 2024 年公办小学学区划定范围
友协一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建文街以南的居民住宅。
友协二校学区: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 1 — 12 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招商学府 1872 小区居民住宅。
友协三校学区:新银街、谷丰东街以东,新疆大街以南,友协大街以西的居民住宅。
注:机装街以东,建文街以南,谷丰东街以西,友协西头道街以北合围小区(宜居新家园)的居民住宅,此区域适龄儿童可以选择友协三校或新疆二校入学,过渡期 3 年(2023 年— 2025 年)。选择后执行对口升初中政策。2026 年起此区域调整为友协三校学区。
新疆一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注:碧水湾二期的居民住宅,此区域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新疆一校或新疆二校入学,过渡期 3 年(2024 年— 2026 年)。选择后执行对口升初中政策。2027 年起此区域调整为新疆二校学区。
新疆二校学区: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注:机装街以东,建文街以南,谷丰东街以西,友协西头道街以北合围小区(宜居新家园)的居民住宅,此区域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新疆二校或友协三校入学,过渡期 3 年(2023 年— 2025 年)。选择后执行对口升初中政策。2026 年起此区域调整为友协三校学区。
碧水湾二期的居民住宅,此区域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新疆一校或新疆二校入学,过渡期 3 年(2024 年— 2026 年)。选择后执行对口升初中政策。2027 年起此区域调整为新疆二校学区。
保国二校学区: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东的居民住宅(含东方小区)。
保国四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西的建安街家属区、绿色新城小区内的居民住宅。秀水名苑小区,哈南第二大道以南、哈南十五路以东区域内的居民住宅(含宇光万和城),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平房镇中心校学区:平房镇辖区居民住宅。平房镇回迁小区南城名苑适龄儿童可到保国四校报名。
南城第一小学学区:哈南五路以东、滨河大道以南,经友协大街至建安四道街以西,经日升路以北至龙滨路以西、经哈南第二大道以北合围区域的居民住宅。含南城首府、南城明珠、玖郡、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小区。
哈南万达小学学区:万达华府、碧桂园小区居民住宅。香堤九里小区居民适龄儿童在小区配套学校未建成前到万达小学报名。
保国第一小学校
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
保国一校学区:哈飞铁道线以东,保国八道街经东宁街至保国七道街、经东升街至联盟大街以西至滨电头道街以北的居民住宅,机电嘉园小区居民住宅,南郡豪庭小区居民住宅,保利时光里小区居民住宅。
注:保国一校通过 "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公众号 "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实行学区住宅学位锁定制度(" 五年一学位 ")。即:该套住宅从适龄儿童登记入学之日起,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保国一校只招收符合以下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户籍地址与住宅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证一致(住宅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宅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统一网上报名,
7 月 18 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
统一网上报名。6 月 3 日— 13 日,平房区辖区内适龄入学儿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 "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公众号 "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 月 8 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 " 公办招生数据库 "。7 月 9 日— 10 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核验报名信息。6 月 17 日— 27 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 月 11 日— 15 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确认录取结果。7 月 18 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公办初中招生
施行学位紧张的学校需核验 " 两个一致 "
平房区 2025 年公办初中招生入学对象为具有平房区常住户籍或在平房区居住且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初中招收平房区教育局指定的对口小学毕业生和统筹安置的小学毕业生。
需要注意的是,平房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如对口初中为平房区教育局确定的学位紧张需核验 " 两个一致 " 的学校,则应按要求进行线上填报信息。平房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录取规则及统筹办法。
2025 年平房区初中对口小学划定
英才教育集团(向东校区)招收保国一校、保国二校,不含户口是平房镇和原平新镇且已回迁的居民子女。居住在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玖郡、碧桂园、万达华府的保国一校、保国二校生源,依据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及申请,由平房区教育局安置到 85 中学。
英才教育集团(建安校区)招收保国四校的毕业生,不含户口是平房镇和原平新镇且已回迁的居民子女。居住在绿地世纪城、国际花都、玖郡、碧桂园、万达华府的保国四校毕业生,依据法定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及申请,由平房区教育局安置到哈 85 中学。保国四校毕业生对口直升英才教育集团(建安校区),设置 2 年过渡期,在 2 年内允许其选择升入英才教育集团(向东校区),2 年过渡期后执行新的入学政策。
哈 55 中学招收新疆一校、新疆二校的毕业生,不含户口是平房镇和原平新镇且已回迁的居民子女。
哈 84 中学招收友协一校、友协二校的毕业生,不含户口是平房镇和原平新镇且已回迁的居民子女。
英才教育集团(哈 85 中校区)招收友协三校、南城第一小学毕业生和户口是原平新镇且已回迁安置的、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英才教育集团(平房镇校区)招收平房小学毕业生和户口是平房镇且已回迁安置的、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
返回户籍地初中就读说明
在公办学校跨区、县(市)就读(户籍变迁等情况)的小学生,小学毕业后可以返回平房区就读初中,也可按照学籍所在区、县(市)招生政策升入初中学校。民办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户籍地公办初中就读。
平房区在外地就读的(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可以返回平房区就读初中。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外地返乡小学毕业生,户籍在平房区,要求回平房区公办初中就读的,应分别向毕业公办小学、毕业民办小学、平房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学校或教育局告知审核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 "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公众号 "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填报回平房区就读初中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平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
小学升入对口初中报名
于 7 月 18 日前完成录取确认
6 月 3 日— 6 月 17 日,对口初中为区教育局确定的学位紧张需要核验 " 两证一致 " 的小学毕业生、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须在 " 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 "(公众号 "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申请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6 月 17 日— 27 日对公办初中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核验。
7 月 8 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 " 公办招生数据库 "。
7 月 9 日— 10 日,对报名民办初中但未被录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信息进行补充。
7 月 18 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录取确认(含完成小学升对口初中学生信息导入和补充),并陆续发放公办初中入学告知信息。
友协三校、英才教育集团
可接受小、初外籍学生
平房区今年将严格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控辍保学摸排工作,重点关注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
健全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教育入学评估机制,完善教育安置办法,充分发挥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的作用,依据有关标准对残疾儿童青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能力进行全面规范评估,采用特殊教育学校或新疆二校特殊教育班入学、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者送教上门的方式,科学合理安置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
经评估不适合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特殊教育学校要 " 应收尽收 ";
能够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应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平房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分布和残疾儿童青少年随班就读的需求情况,确保随班就读学位,确保适龄残疾儿童青少年 " 应随尽随 "。
适龄随迁子女拟在平房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在平房区居住的居住证。区教育局按照 " 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 " 原则,根据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就学,确保 " 应入尽入 ",各中小学校不得直接招收随迁子女入学。
平房区教育局规定获得接收外籍学生资格备案的学校,小学为友协三校,初中为英才教育集团(向东校区),这两所学校可接收适龄外籍学生入学。学校要认真审核外籍学生资格,外籍学生入学须符合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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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郑炜
编辑:马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