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小区,为何每吨水比邻居多掏6角8?丨融媒问政面对面

" 同一个小区,为什么我们二期的水费比一期贵?"针对南明区虹桥新村二期居民向贵阳市融媒问政平台反映的疑问,5 月 28 日,贵阳日报传媒集团" 融媒问政面对面 "栏目记者邀请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油榨街分局到场调查。

据了解,该小区于 2000 年交付,共有 32 栋单元楼、1200 余户。其中,小区一期于 2009 年安装一户一表,居民自行缴纳水费;二期的 500 余户至今未安装一户一表,居民的水费缴纳模式为供水公司按照单元楼总表进行收费,物业公司再按照每户分表用水量进行抄收。

△虹桥新村小区二期。

记者从该小区二期居民付女士提供的物业水费收据中看见,她家 5 月份的用水量为 17 吨,费用共计 59.5 元。" 这样算,每吨水费单价为 3.5 元,但是一期和我之前住的小区,水费单价都才每吨 2.82 元,为什么二期的水费每吨要多 6 毛 8 分钱呢?" 付女士对水价产生了疑惑。

△居民提供的水费收款单据。

对此,小区物业贵州乐业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江杰解释:" 每吨水多收 0.68 元,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该小区二期尚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公司需安排人员抄收,每月需支付抄表员工资约 1300 元;二是居民家中水管‘滴冒跑漏’导致分表与总表数据出现误差以及老旧水表爆裂的维修更换费用,需要‘贴补’。"

△物业提供的水费记账簿。

针对居民的疑惑,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油榨街分局进行了现场核查。

" 经调查核实,该小区二期居民确实存在被多收水费的情况。" 该分局副分局长罗杰告诉记者,按照规定,水费原价为每吨 2.82 元,但小区物业实际收取是按每吨 3.5 元计费,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未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记者与部门现场走访了解情况。

" 我分局已要求小区物业按照市场定价收取水费,同时对物业加价收费问题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罗杰表示,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下一步该分局将邀请水务公司、街道办、物业公司及居民代表等多方召开座谈会,推动该小区二期尽早完成一户一表改造。小区物业也表示,后续抄表员上门收取水费时,将主动征求居民意见,争取早日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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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王晴 吴寅浩

编辑 段筠 /编审 李枫 /签发 蒲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