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宫廷秘方”实则重金属超标,女子制售伪劣化妆品被判刑
一些打着“天然成分”“手工自制”等标签的化妆品,在网购平台上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有些产品甚至还宣称配制“宫廷秘方”。然而,这些化妆品真的安全吗?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制售伪劣化妆品的案件,涉案“三无”化妆品重金属含量超标,被告人王某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廉价中草药加化工原料成“宫廷秘方”
2024年8月,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查封了一家在电商平台售卖“三无”化妆品的店铺。警方循线追查到了产品制造商王某,并在其家中查获大量自制面膜、面霜等护肤品,以及简单的制作、包装工具。
经过专业检测,这些产品不仅霉菌、病菌超标,还存在重金属汞、砷含量超标问题,甚至添加了国家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的激素,属于不合格产品。这些化妆品的外包装上除了标注“纯天然成分”外,还将“宫廷秘方”作为噱头。分销商在网店宣传页面对所谓“宫廷秘方”中各类原材料功效进行夸大宣传,让很多消费者信以为真。据王某交代,她此前并未接触过化妆品行业。
昌平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至2024年间,被告人王某在无任何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将自行购买的廉价中草药与滑石粉等化工原料混合,自制“植物祛斑祛黄莹肌如玉粉”“退红粉”等化妆品,并借助他人的电商平台店铺对外销售,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28万余元。经鉴定,涉案化妆品均为不合格产品。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私人订制”实为“三无”产品
近年来,美妆行业发展迅速,化妆品成为消费者日益关注的热销产品。然而,市面上的化妆品鱼龙混杂,一部分标称能快速祛斑、祛痘的产品存在重金属超标和激素添加问题,这类隐患在“三无”化妆品中更为突出。网上销售的“三无”化妆品有多种伪装手段,如“海外代购”无中文标签,“古法手作”不标注生产日期,名为“私人定制”实则批量生产等。
法官介绍,《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将根据销售额进行处罚,其中销售金额达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此外,我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
在此,法官提醒商家要依法依规经营,在采购产品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产品,不采购或检验合格后再行采购。电商平台经营者也要对入驻商家进行主体资质审查并建立档案,并要求其提供真实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选择资质齐全、信誉好的商家,并认真核对产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仔细查看广告宣传内容,收到商品后详细查验商品防止货不对板,还要注意收集、保存上述证据,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知名品牌,可以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输入产品名称查询备案信息。
新京报记者 张静姝 通讯员 王宇新
编辑 甘浩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