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八条措施促进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农民日报

最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合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林业局制定《促进广西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高质量发展八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对加快推进大水面生态渔业开发,促进水库水域生态保护和渔业生产相协调的大水面生态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出台系列举措。

措施提出优化发展空间,科学划定(调整)水库大水面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以法律法规保障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空间,不搞“一刀切”。逐步推行“一库一策”,综合考量水库面积、水质状况、生态承载能力等指标,正确评估增殖容量,合理控制规模密度,严格有序发展控制养殖容量的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

广西将打造增殖试点,支持各地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大水面生态渔业增殖试点,鼓励发展不投饵的“人放天养”大水面生态增殖渔业,投放鲢、鳙鱼等滤食性品种,严禁非法使用药物,禁止使用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种进行增养殖。

在完善经营体系方面,广西支持各地探索具有创新性、区域特色、可复制推广的经营模式,实现生态渔业发展红利共享。鼓励水库库区试点“四方两股一体化管护”模式。推进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生产经营方式、管理运营方式、监督管理方式和利益联结机制等方面创新集成,逐步建立推行容量管理与良好库群关系相结合的经营模式。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广西将建立自治区职能部门会商机制,进一步强化监测和执法监管。推进水库共享共用共治,形成环境优美、产品优质、产业融合、生产生活相得益彰的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格局。

此外,措施还提出加大科技、金融等要素支持力度,支持区域性水库大水面品牌建设,促进水库大水面生态渔业养殖及产品加工、流通、冷链物流和休闲垂钓等多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单位和个人利用适于增养殖的水库大水面发展生态渔业,依法保障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赵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