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环境:将督促特定股东严格遵守减持相关承诺
金融界4月10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南大环境提问:贵公司4月7日公告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将在4月28日至7月27日减持部分股份,但这三家都有承诺“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 个月内,拟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发行价格”,按这承诺,25年8月24日前,减持价格应不低于除权后的发行价,请问现在贵公司股价已经破发了,是否意味着在减持的窗口期如果股价不能回到发行价,则不能减持?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特定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事项,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