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台当局提行政诉讼,陆配前议员站出来:保障38万陆配“参政权”
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具有大陆配偶身份的南投县前议员史雪燕卸任2年,去年底遭台当局内务主管部门以违反所谓“国籍法”解除公职,她向台行政机构提出意见遭驳回,11日将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史雪燕批评,民进党当局独裁的执政党,球员兼裁判,剥夺民众权益,台内务部门和行政机构已明显“违法”“违宪”,她站出来盼保障38万陆配的“参政权”。
史雪燕2021年通过替补的方式成为南投县首位陆配县议员,后竞选连任失利,2022年12月24日届满卸任。台内务部门2024年12月以史雪燕未在就职前办理放弃台湾地区以外“国籍”,并于就职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佐证资料,解除其议员公职,史雪燕向台行政机构提出意见被驳回。
意见决定书声称,原陆籍人士取得台湾地区民众身份后登记参选公职,须符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在台设籍满10年的资格规定,当选就职前与一般民众相同,须符合所谓“国籍法”。有关民众取得其他“国籍”者,不得担任台湾地区公职。决定书更称,“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既无规范,自应适用所谓“国籍法”规定。
史雪燕认为,台内部部门和行政机构的做法已明显“违法”“违宪”。 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她来台设籍满10年,就有资格参选公职,并无“违法”。依据台湾地区现行宪制性规定,大陆和台湾都是地区,并非两个国家。台当局怎么可以套用所谓“国籍法”,将她当成外国人。
史雪燕强调,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她参政完全“合法”。若不让陆配参政,应该修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而非“违法”“违宪”。独裁的执政党,球员兼裁判,剥夺民众权益。38万名陆配在台湾生活、扮演家庭重要角色,民进党不能因两岸关系紧张,就修理陆配。所以她将提起行政诉讼,相信司法会保障民众权益。